陆思哲拿起一条鱿鱼,迅速的划开了它的肚,去掉里面的内脏,刮掉上面的膜,这个吃起来最腥。
两条鱿鱼用木签串起来,剩下四条鱿鱼切成鱿鱼条,方便小家伙们咬着吃。
小主,
他打算做石板鱿鱼。
左右手同时开工,左边是两条木签大鱿鱼,右边是鱿鱼条。
石板烤的热热的,涂上油之后鱿鱼直接放到上面。
刺啦一声,新鲜的鱿鱼开始微微有些变小。
直到一面煎的差不多,陆思哲才翻面开始刷酱料,酱料是他临时调制的,除了他自己做的辣椒酱之外。还有碧晨果的汁水替代白糖,他还加了不少的孜然粉,这是好吃的关键。
红红的酱料涂在鱿鱼上面引得人食欲大开。
陆思哲不停的按压着鱿鱼,拿出小刀把给大鱿鱼切上花刀,这样吃的时候更方便,也会更入味。
直到鱿鱼的表面出现焦色,这鱿鱼才完全的做好了。
鱿鱼就是趁热才好吃,
陆思哲把鱿鱼卷分成四份,那两条用木签串起来的鱿鱼他和沈大哥一人一条。
木签串起来的鱿鱼会让他想起校门口的鱿鱼摊,有时候夏天吃一根鱿鱼,再喝一口冰镇过的饮料,才算过了一个完整的夏天。
白凌风想要尝一尝木签上的鱿鱼,结果陆思哲抬高了手臂:“这些不行,这是给沈大哥的。”
本来有些懒洋洋的招财,立刻跳了起来,咬了一口木签鱿鱼,刚才他就有些不爽了,沈志喝了第一碗海鲜粥。
这大鱿鱼竟然也是他的!
白凌风:“喵——(过分。)”
陆思哲解释道:“这些鱿鱼条也很好吃,你们吃着还方便。”
小家伙吃这么大的烤鱿鱼,肯定没有吃切好的鱿卷方便啊。
白凌风根本不想听这些解释,找了一个刁钻的角度,又咬另一根木签上的大鱿鱼。
完美的两条大鱿鱼,现在上面都有了招财的咬痕。
两条都被他咬过,陆思哲有些头疼,这家伙不教训看来是不长记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