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没见,过去的亲兄弟,如今都已生分。
只喊长官,不喊老大。
“家里白酒只有茅台、五粮液、洋酒倒有一些。”
“法国红葡萄酒有吗?”
“长官,你要喝吗?”
“如果有,我就喝!”
“必须有,我去给你拿。”
等刘醇把酒倒上,刘彪才开口问道:“王军这个狗东西,哪里来的钱?”
刘醇有钱,不奇怪。
为啥不奇怪?
刘醇没事的时候,就想着法子,到处搞钱。
王军有钱,那就太奇怪了。
因为王军就是一个标准的书呆子,只要有空余时间,就一定在读书学习。
进入王军家,刘彪只抽了一口烟,立刻就发现王军身上穿的睡衣,柔软丝滑,似乎比自己平常穿的睡衣,还要高级。
有品味的人,才会表里如一。
难道王军这个土匪,还是一个有生活品位的人。
“王军的钱,是我们一起赚的。”
怎么赚的钱?
就算刘彪再问,也肯定不说。
一个人,只要没有了秘密,也就没有了价值。
刘彪猛猛抽了一口香烟,平息了激动心情,也不再深入询问,毕竟刘醇已经不是自己的手下。
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刘彪咂咂嘴继续说道:“我带王军回天津的事情,你要替我保密。”
“是,长官”
想了一下,刘彪又继续说道:“徐小明待我不薄,又是我的长官,从他这里挖人,实属无奈之举。”
“长官,我懂。”
刘醇说完,自己给自己点燃一支香烟,慢慢坐在了对面的小板凳上。
“跟着徐小明,没有前途,我想多带一些兄弟一起离开,可老板不同意。”
“长官,你就不能带别人吗?为啥非要带走王军?”
刘醇口吐浓烟,不高兴的说道。
跟王军在一起,已经搭档了几年,两人配合默契,真的不想分开。
“其实,我的第一人选,是带你走,可老板不同意。”
“老板不同意?”
刘醇有点想不通。
统领千军万马的戴老板,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貌似一面都没见过。
“这次我来魔都,如果我不带走王军,王军就一定会死!”
刘彪猛猛吸了一口浓烟,然后说道。
“王军会死,为什么?”
想干掉神出鬼没的王军,那可真不容易。
最后,谁杀谁,那可就不好说了。
“为了生存。”
刘彪浅浅的说了一句,就默默的抽起了香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