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药喝了吧。”门外突然传来个女声。
高凌宇往门口瞥了瞥,看到了一个穿着花棉袄,体型臃肿的女人。
当然,臃肿指的是她身上的衣物。
头发也朴素,扎着两个麻花辫,一边一个。
“能不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高凌宇问,他觉得这个女孩比较好说话。
“佳兴市善县。”花棉袄女孩道。
“善县…”高凌宇嘀咕,佳兴市善县,这县城不就是正好是沪城隔壁的那座县城吗。
“喂,你到底要不要吃药!”陈二狗又说话了,很不客气。
“我自己来吧。”高凌宇抬了抬还能动弹的左手。
陈二狗直接把汤药往床边一放,转身就走了。
“谢谢啊,老弟。”
“我今年二十一。”陈二狗回头,“你呢?”
“我二十三了。”
“却,长得细皮嫩肉的,有二十三?”陈二狗鄙夷,“我信你个鬼,顶多你就是个大学生!”
“现如今大学生也有二十三的啊,老弟。”高凌宇微笑。
不过陈二狗却没再理会他了,大步走了屋子。
高凌宇看了看外面,天已经黑了。
拿起碗喝了口碗,立马成了一张苦瓜脸,“我的娘啊,这是什么药啊,怎么这么苦。”
“一些补身子的药。”那个花棉袄女生转过身子来,她长了张很善良的脸,很淳朴,皮肤有些黑,“你要是不喝,我给我家的大黄喝。”
“别别别,我喝,我喝。”良药苦口这个道理,高凌宇还是懂的。
他憋住一个气,头一仰,咕隆咕隆几下,就这这一大碗全给干了。
“你不是汉奸吧?”花棉袄女生突然问,并且从身上掏出把枪,高凌宇一眼就认出,这是他的枪。
“我肯定不是!绝对不是!”高凌宇语气笃定。
他也确实不是,只是迫于某种身不由己的原因,不得不搞这么一层身份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