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打火机的声音响起,王锦嘴角叼着的香烟被火苗点燃。
十二月底的功夫,天气已经很冷了。
鹅毛般的大雪从天上缓缓飘落,给长远公墓都蒙上了一层雪白的面纱。
王锦半躺在保安室外的屋檐下,缓缓地抽着烟品着一直在茶桌上滚热的茶。
长远公墓附近种的都是常青树,如今白雪堆积在树木的枝叶上,使得整棵树都变得雪白蓬松,看起来美极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以前学的知识如今王锦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
就在王锦躺在躺椅上,身上盖着毛毯抽烟的功夫,一只身上落满积雪的血肉大鸟从天空上笔直的朝着王锦这里滑翔而来。
王锦根本看都不看那血肉大鸟,只是淡然的伸出了自己的左手。
“啾!”血肉大鸟从天而降,直直的撞上了王锦伸出的左手。
而这血肉大鸟在撞上王锦的左手之后,浑身的血肉就开始融化,随后顺着王锦的衣袖向着他的衣服内钻了进去。
王锦的血肉不断地蠕动,随后彼此融合,吸收进化。
短短十几秒的功夫,王锦就将这团血肉给吸收完毕,身体也同步了所有的异变程度。
奶奶的,他这能力是真的究极变态。
王锦又将左手给缩回了毛毯里。
虽然现在并不怕冷,但正所谓生活也要有生活的情调,穿棉衣戴棉帽,披上毛毯睡大觉都是王锦选择的生活情调。
实话实说,他在这里待了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有点觉得无聊了。
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真的不老不死,那将来会无聊成什么状态。
所以跟随普通人的生活节奏也是他调节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
不老不死...哎,似乎真的挺令人绝望的。
王锦看着天空中鹅毛般的大雪,脸上浮现了一抹落寞的神色。
实际上他就没想着活多长的时间,王锦觉得自己活个六七十岁就算是可以了,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