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抓个野鸭还要偷偷摸摸的,尽量不让别人看见呢?
首先是防止有人嫉妒眼红。
其次是这个年代有个词儿叫“割资本主义尾巴”。
不过界定的范围,连真正的专家都搞不明白。
后世在网络上,还有人为这些事儿争论过。
他们拿自身的经历举例子,讨论是不是不让养鸡,最多让养三只,还是养四只?
其实这些人说的都对,只是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
大城市里面一般不允许养鸡。
但是家里有孕妇或是病人,当地的街道干部好说话,也会网开一面。
还有像许大茂家那样,把鸡用柳条框罩住,不让它出来乱跑,偷偷养也没事儿。
城市周边的农村,有的让养三只,有的让养四只,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地方偏远的农村,像是程文远远在东北的爷爷家,养个10只8只也没人管。
反正程文远是不打算把这么多野鸭养在家里,不然被人举报了,也是麻烦事儿。
别想耍小聪明玩文字游戏,说什么野鸭不是家禽。
有些街道的工作人员就是大老粗,根本不跟你讲道理。
不过这也正好随了程文远的心意,他还想劝家里人多吃鸭肉,补充营养呢。
现在大家肚里都没油水,而且家里人的身体素质都提高了,饭量也大。
十一口人真要是放开肚皮吃。
(算上何雨水,干活的时候总有她,现在吃好东西也应该算上人家。)
这些鸭子都顶不过四五天,就能被吃光!
本来应该趁着礼拜天放假,多睡一会儿的老爸程国华兴冲冲地跑出来,把大锅架起来就开始烧开水。
他去屋后的废弃鸡圈里挑了挑,拎出11只公鸭子,准备宰了吃肉。
程文远还问他:
“这么张扬没事儿吗?”
老爸笑着说道:
“只要不拿出去卖,或者是在家里养上十天半个月的,谁去举报都不用怕。”
“这点儿小事儿我全都能摆平,别拿老爸这个保卫科长不当干部啊。”
程文远心里这就踏实多了。
“对啊!我现在也不算是平头老百姓了。”
“高干算不上,中干子弟妥妥的,在大风刮起来之前,谁也别想随便欺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