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格雷格-奥登没有再向上一场那样尽可能的去坐到内线要球。
奥登像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防守端,在进攻端,他的职责更多的是一个高位挡拆手。
即便是挡拆后的顺下落位也都是在罚球线以外。
他的主要得分手段变成了中远距离投篮。
换言之,他把内线空间完全让给了字母哥。
防守字母哥的是杜兰特,但字母哥这次聪明的地方在于他没有一味的拿球蛮干。
他或给利拉德打个挡拆,或者不经意间一个溜底线,或抢下篮板后二次进攻得分。
从表面来看,字母哥还是做着以往的工作,没有什么不同——这也是为什么胡浩南到现在才发现变化的原因。
但实际上,开拓者却是围绕字母哥在打。
只要字母哥杀到攻击区域——也就是罚球线以下,篮球就会第一时间输送到位。
开拓者超强的执行力这一刻体现的淋漓尽致……
胡浩南把自己的判断告诉给了格瑞斯。
格瑞斯表示同意:“我感觉也是这样,奥登和字母哥像是进行了分工,一个主防,一个主攻。”
“开拓者的确像是在围绕扬尼斯组织进攻,利拉德更像是一个诱饵……”
都说女人都有第六感,胡浩南见格瑞斯也有这样的想法,越发的确认了自己的判断。
所以说,基德这是临场变阵,是想让字母哥主攻……
“这老小子果然狡猾狡猾的。”
“我拿你当兄弟,你对哥们耍心思,那就别怪咱不客气了。”
有了判断,胡浩南随即做出调整。
他让本-西蒙斯全程盯防字母哥。
本-西蒙斯在进入季后赛后越发得到重视,他就像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如果约基奇是胡浩南眼中的基石球员,那本-西蒙斯就是他眼中的砖石球员。
没那么起眼,但又不可或缺。
胡浩南的调整改变了比赛节奏。
跟杜兰特的防守相比,西蒙斯可不管什么体面不体面,他就像是一条毛毛虫一样黏在字母哥身上,这让字母哥很不舒服。
甩不开,还灭不掉。
在西蒙斯身上,胡浩南看到了罗德曼和贝弗利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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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浩南第一次觉得,让西蒙斯失去状元的头衔也许不是一件坏事。
人嘛,没有那顶高高的帽子,也就没有了那层枷锁,这时就能弯下腰,好好看清脚下的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在西蒙斯的全力盯防下,字母哥没有再翻起大的浪花。
而当字母哥断了节奏,开拓者的进攻也陷入滞涩。
黄蜂则逐渐找到进攻节奏掀起反扑,他们在剩下的四分多里得到12分,而开拓者仅仅得到4分。
首节结束,14-26,黄蜂把分差追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