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青青杵着下巴,面上陷入了思索。
“因果。”
她用有些不确定的声音说出了这两个字。
“因是闫莉莉卖淫,果时男朋友将她逼死!”
“按照陈末你之前的逻辑,任何不合理就是有问题。”
“所以,我推测,凶手不单纯是因为卖淫,就将她给逼死。”
“肯定还有其它的因素!”
对于她的话,陈末微微点头。
他其实也认同这点,并且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单纯闫莉莉卖淫,男朋友在得知后,应该是无法接受,无法理解,再然后是愤怒。
骂人,打人这些。
可凶手的行为偏偏非常不符合大众认知。
要么就真的有精神病。
要么还存在其他激化情绪的因素。
打个比方。
把人逼死的数值是10。
而闫莉莉卖淫的数值是5。
还需要剩下的5,才能抵达10。
也就是凶手逼死人的理由。
现在就缺失了这么一部分。
哪怕是说凶手是精神病,其实也能填补上。
但就目前来看,凶手是一个在作案前,就找好了背锅的人。
并且在临离开705房间前,还将屋子给打扫的干干净净。
这么一来,要说凶手有精神方面的说法就有些行不通了。
“确实还有其他因素。”
陈末捏了捏眉心。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很让他头疼的问题。
如果凶手真的是因为觉得女朋友卖淫。
所以愤怒之下将她给逼死。
那么死者的身上应该是有伤的。
越是在乎女朋友兼职的事情。
其实心中越恨!
都能做到把人逼死的地步了。
还能舍不得下手打吗?
举个简单的例子。
你坐的椅子突然散架了,将你摔的很痛,让你无比气愤。
然后你决定第二天就把椅子当柴火烧了。
这个时候你会舍不得踹椅子一脚泄愤吗?
不会的。
你只恨这椅子早不散架晚不散架,偏偏你坐下去的时候散架。
所以,如果死者的男朋友真的是因为兼职的事情生气。
实际情况是,闫莉莉身上应该有伤的。
再不济,也要抓着她的手,问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而在愤怒下拉着对方的手,也不会是轻飘飘的。
多多少少要有一些痕迹在的。
可,对尸体检查的吴天,却说没有。
这很反常,所以搞得的他有点头疼。
因为这意味着,可能这其中还有其他原因。
不一定百分百是兼职的原因。
“我明白末哥你的意思,在凶手逼死闫莉莉之前应该是要有一些问话或者冲突的。”
“但我仔细检查了尸体,真没有。”
“而死者口中还有口香糖呢,很显然死前是轻松状态的。”
“真要是争吵或者冲突,口香糖多半会主动吐出来的。”
他越说,陈末的眉头皱的越紧。
是啊。
越分析,凶手越不像是因为死者兼职卖淫,而下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