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坊,十字街,近来热闹了一些。
一是隔壁和平坊自从痴愚惊梦事件后,萧条了许多,哪怕作威作福多年的郑家郑昊死了,也依然没有恢复的迹象,人流自然分散了。
二是年轻李县伯的存在。
谁人不知这位是比他爹更败家的败家子?
更何况撒金子的行为,会获得虚假的子女,自然也会获得真心感激的百姓。
有的百姓感念李县伯之恩,干脆就搬来水阳坊生活了。
这可是金子。
三界通用货币,价值完全不是银子能比的。
当然,繁华有好处,自然也有坏处。
能招致慕名之人,也能招致心怀叵测之人。
此刻,十字街通往李县伯府小巷的入口处,一伙脚工,挑工,正靠着扁担喝着水。
看似在休息,实则小声议论着。
“大当家的,都打听清楚了,这李县伯府除了仆妇外,连一个家丁护院都没有,咱们今夜就干吧?”
“大当家的,水阳守卫所最近似乎在整顿,捕快基本都是新来的,咱们动作快点,往渭水里一钻,那帮子菜鸟连屁都吃不上。”
“大当家的,这票能干!”
“大当家的,也就一些孤寡女眷,好弄的很,随便吓吓,金子就都是我们的了。”
“大当家的,我来弄女眷,我贼会弄。”
被称为大当家的存在。
是一位满脸络腮胡,眼若铜铃,鼻孔朝天的马脸壮汉。
壮汉上半身肌肉粗壮,下半身腿却有些短,一看就是做挑工的好手。
这位正是大名鼎鼎的贼王....马成龙!
人送外号,过江马。
“喂,挑工,通下水道十文一天,去不去。”
一位提着菜篮子的大妈,饶有兴致的看着马成龙,似乎被马成龙的肌肉所吸引。
“挑工,我出十二文,活儿很舒....啊不,轻松哦!~”
另一位大妈舔了舔嘴唇,目光火热。
“不去不去,要午睡了,过了晌午再说。”
马成龙面色微红的摆了摆手,连忙拒绝。
见大妈们遗憾离去。
这才有小弟出声。
“大当家的,您这魅力,没的说。”
“还别说,这长安的女人,哪怕上了年纪,也别有几分韵味啊。”
“听说李县伯府内的几位姨娘,那才叫韵味十足呢。”
“这次我们一人扛一个,干脆全扛回寨子里得了。”
“咳咳咳....”
马成龙咳嗽了几声,打断小弟们的议论。
转头对着身旁一位虽然挑夫打扮,但却稍显白净的少年问道:“崔小师爷,你怎么看,这李县伯府能干么?”
被称为崔小师爷的少年,看着通往李县伯府,那基本没人往来的小巷。
嘴角,泛起一丝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