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本以为孩子大学毕业后,日子有了盼头,她可以轻松一点,谁知道此时她传言中“死去”的丈夫突然就死而复活了,不仅活着回来了,甚至还活得光鲜亮丽。
开着大宝马,牵着小娇妻,衣锦还乡,此时的原主吃了太多苦,看上去比刘志大十几二十岁。
刘志的新媳妇看到原主第一句话就是嘲讽“老公,这位婆婆就是你说起的那位吗?这也太......这女人啊,还是得好好的打扮自己”
原主看着女子光鲜亮丽的衣服,唇上抹的不知道是什么色号的口红,反正就是很好看,好看得有些刺眼,也让原主感到自卑。
刘志现在有了钱,又有了新欢,自然要抛弃掉原主这个老女人,再加上以前结婚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领证,只是简单的办了酒席而已,这样事情就更简单了!
刘志当天就要赶原主走,原主不是不愿意走,她本来就对这个所谓的丈夫没了感情,但是她舍不得孩子,更重要的是离开了这个家,她根本无处可去,娘家根本就没有她的位置了。
原主本以为自己累死累活养大的两个儿子会帮着自己,没想到他们却立马翻脸不认识,并且言语间都是厌恶。
他们说,他们一直最厌恶的就是原主,家里当初为了娶原主,把整个家底都掏空了,原主的付出都是应该的。
原主嫁到他们家本就是为了钱,而他们这些年为了有口饭吃,只能不断的讨好原主,其实他们早就厌恶原主至极。
在这两个孩子眼里,原主就是一个恶毒的继母,虽然原主没有做过任何伤害他们的事情。
原主自认为对两个孩子掏心掏肺,就和对待自己亲生孩子一样,没想到到头来在两个白眼狼的眼里却是这样的。
原主是真的被这两个白眼狼伤透了心,又争不过他们一家,当天就被赶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