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改进版装备交付后的第十天,匠作营内部爆发了第一起腐败案。
发现者是李小草。
她在检查一批即将出厂的绑腿时,发现一个异常:编号“外单-087”到“外单-096”的十套绑腿,面料明显比标准薄,但检验记录上却写着“合格”,签字人是质检组的副组长,刘全。
李小草立即报告。叶知秋带人复查,确认问题——这十套绑腿的面料厚度不足标准八成,但外观经过处理,不仔细看难以发现。
“刘全呢?”叶知秋问。
“今天轮休,不在营里。”
“查他最近的检验记录。”
一查之下,问题更大:过去半个月,刘全经手检验的二百多套产品中,有三十多套存在类似问题——要么面料薄,要么针脚稀,要么染料差,但都被记为合格。而且,这些有问题的产品,都集中在几个特定的生产批次。
“这是系统性的。”陈三脸色发白,“刘全肯定收了好处,放行了不合格品。”
更严重的是,这些有问题的产品,已经交付了五十多套,其中二十套流向了慕容家,三十套在陆家寨自己的仓库里。
“立即召回!”陆弘得知后下令,“所有刘全经手的产品,全部复检。已经交付的,向慕容家说明情况,换货,道歉。”
复检结果触目惊心:除了绑腿,还有刀鞘、束腰、工具袋……总共发现八十七件不合格品,涉及三个工坊、五个供应商、七名相关人员。
刘全被抓时,正在寨子里新开的酒馆喝酒,怀里揣着十两银子。看到监察队,他腿都软了。
审讯室里,他很快交代:是一个叫孙老财的布料商找到他,说只要他“松松手”,放行一些次品面料做的绑腿,每套给他五十文好处。他一开始不敢,但孙老财说“大家都这么干”,而且承诺出了问题他担着。
“除了绑腿,还有别的吗?”周平审问。
“还……还有刀鞘的皮革,也是次品……工具袋的扣环,是铁的镀铜……”刘全哭得稀里哗啦,“我就做了这三次,真的!”
但调查发现,刘全的腐败不止三次。他还帮其他供应商“打点”过木料、染料、线绳的质量检验,总共收了二十三两银子。
“二十三两银子,就卖了匠作营的信誉。”陆弘看着审讯记录,脸色铁青,“最可恨的是,他还拉了两个质检员下水,形成了一个小腐败网络。”
这是系统建立以来,第一次出现内部腐败。虽然金额不大,但性质恶劣——它动摇了系统的根基:公平、透明、质量。
如何处理,成了难题。
按《陆家寨法典》草案,贪污受贿、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最高可处死刑。但刘全的腐败还未造成实际损失(不合格品被及时发现),而且他是初犯,有悔过表现。
“不能轻饶。”沈元舟态度强硬,“今天敢收二十三两放次品,明天就敢收二百两卖图纸!必须严惩,杀一儆百!”
柳明漪却有些犹豫:“刘全家里有老母病妻,两个孩子还小。如果判重了,这一家就毁了。而且他是最早一批加入匠作营的老人,以前工作一直认真……”
“功是功,过是过。”公孙策道,“功过不能相抵,否则法不成法。但量刑可以考虑情节,比如未遂、悔过、退赃等。”
墨师傅从技术角度考虑:“这事暴露了质检流程的漏洞——一个人就能放行不合格品。应该改进制度,比如增加交叉检验、随机抽查、追溯问责。”
陆弘听着各方意见,心中权衡。系统第一次面对腐败,处理方式将定下基调:是严刑峻法以儆效尤,还是网开一面给出路?是只惩罚个人,还是改进制度防止再犯?
“这样处理。”他最终决定。
“第一,刘全:按律当处三年劳役,但考虑未遂、悔过、退赃,减为一年。劳役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技术相关的工作,刑满后永不录用为管理人员。”
“第二,涉案供应商:孙老财等三人,永久取消供应资格,列入黑名单,在三江范围内通报。已支付的货款追回,另处三倍罚款。”
“第三,已交付的不合格品:全部召回,免费更换,向慕容家正式致歉。内部使用的不合格品,能修复的修复,不能修复的销毁。”
“第四,制度改进:质检流程增加‘双人检验’和‘随机抽检’环节;供应商引入‘信用评级’制度,定期评估;建立‘匿名举报’通道,鼓励内部监督。”
“第五,公开处理:明天在工匠广场召开公审大会,公布案情、处理结果、制度改进措施。让所有人知道,系统不容腐败,但也会给犯错者改正机会。”
决定作出,众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