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研究基地,久违的阳光照射下来,金狮子眯了眯眼睛,这才真正从醉酒中苏醒。
透过正午透过云层的阳光,不知是否是错觉,隐约看到了罗杰的影子。
当看到门口犹如门神般傲立的林奇,金狮子怒容消散,转为警惕。
这种恐怖的气势,如今大海上竟然出了这种怪物吗……
“你是谁?你是敌是友?你认识我?”金狮子一连问出三个问题,浑身肌肉紧绷。
近距离才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的气场简直是骇人听闻!
就算是当年的洛克斯船长,也没有对方那样的气场。
金狮子下定决心,一旦对方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他一定要率先动手,第一时间杀死对方,不给对方任何出手机会。
“看来你已经脱离世俗太久,竟连我也不认识。”
“我叫林奇,你不认识我不要紧,我认识你就好了,金狮子。”
“至于是敌是友,我想我们会成为不错的合作伙伴。”
林奇看着金狮子邋遢颓废的外表,无尽感慨。
秃顶的脑袋上插了一个木质船舵,船舵上乌黑一片,包裹上厚厚的包浆,
浑身脏兮兮的,金色的衣服已然被穿成黑色,金色的大胡子由于长年没有修剪挂到胸前,上面还沾着湿答答的劣质酒水。
两条小腿消失不见,樱十”和“枯木”两把名剑装于腿上作为脚的作用。
两把曾经的无上大快刀,深深的长进肉里面,已经和金狮子融为一体。
曾经的那个名震天下,力压罗杰,差一步成为海贼王的大海贼,居然颓废成这样。
当初这位可是和白胡子还有罗杰齐名的英雄人物。
巅峰时期的金狮子,一对二,同时对战卡普与战国,还能将半个海军本部打沉进海底。
“传说中大名鼎鼎的飞天海贼,终是英雄迟暮。”林奇扼腕叹息。
“你果然认识我。”
金狮子自动忽略了后面林奇的感叹,连他都早已经不认识如今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