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收回被签好的合同,和呆愣住的冲矢昴交换了一下双方的line并留下了一张不限量黑卡后,洛明沐几乎是被毛利一家抱着离开的警局。
“嗯,就这样,拜拜啦。”冲矢昴几乎是无措的看着自己刚刚新鲜出炉的金主被几个人抬着逃跑似的(怕自家孩子再说几句直接就把自己卖了)离开了他的视线。
“长官,我们不留一下他们吗?”直到毛利侦探事务所的车子已经无影无踪后,站在目暮警官身旁的小警察才开口不解的问道。
虽然他并不理解自家长官明明打算过来请求一下侦探帮助他们解决那场突发的爆炸时,却又在过来的时候又对那件事只字不提,但是他尊重对方的选择,所以才愿意把疑问留到最后。
小主,
“因为我们是警察。你知道我们的天职是什么吗?”
“以自己的良知,履行警察职务,公平公正。”
“他们是能够帮助我们的侦探,但在这层身份的前面,他们应该是被我们所保护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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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延伸:
有关未成年的法律效益:
(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能力
(一) 未成年人实施法律行为,应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但是,可以单纯取得权利或免除义务的行为,不在此限。
(二) 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可以撤销。
第五条 许可处分的财产
对于法定代理人确定目的、许可处分的财产,在该目的范围内,未成年人可以随意处分之。对于法定代理人不确定目的、许可处分的财产,也同。
以上资料来源于网络上的日本民法典《中文版》)
有关文中提到的责任:
(日本都、道、府、县警察的宣誓誓词则是:“我庄严宣誓,忠实拥护日本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命令和条例,尊重地方自治,优先履行警察职务,不参加必须遵守其规章的团体和组织,不受其任何约束,不因任何事恐惧,不为任何人憎恶,以自己的良知,履行警察职务,公平公正。”
此素材来源于网络)
如果哪里不对的话,可以在这里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