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晴朗。
这天,香克斯走在路上,突然听见了几个人的谈话声,他不想偷听,可是那些人交谈的内容实在是令人感兴趣。
“大哥,上回的货怎么样?”
“好极了!就是有些不好骗,我们等他失忆了之后骗了好久他才信我们!”
“是吗?不过大哥,这次我给你准备的货不是干活的,保准你满意!”
听起来像是人贩子,可是人贩子怎么会有让人失忆的方法?
难道苏枋的失忆也是……
香克斯没有犹豫,直接将屋内众人拿下,一个霸王色过去,全体倒下。他来到刚才说话的两人面前,提起其中一人的衣领,“我应该有手下留情才对,不至于全都晕了吧?”
那位被称作“大哥”的男人是个光头,鼻子上有一道“十字”型的疤痕,青光眼,有横肉,一看就恶事做尽,杀业不少。
“好了,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
……
……
经过长达半小时的“友好交流”,红发知道了他们是个自导自演的找人组织。分为两个部门,一个部门全是地痞流氓,专门负责拐卖那些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或是贵族家的小孩,一般这种情况,丢了孩子的家庭肯定会重金寻子,这时候。就轮到另一个部门登场了。
一个全部由读书分子组成的有偿找人组织,他们宣传自己找人的方法万无一失,但是会不会接这个生意是看有没有缘分。也就是说,会有真的丢了孩子的家庭慕名而来,但是不是他们拐走的,他们当然找不到,所以只能说他们没有“缘分”,拒绝替那些家庭寻找孩子。
这样就避免了在行骗中“翻车”。
而拐人组织似乎最近并不满足于那点酬金了,他们也开始拐卖平民,不管是长得好看的女孩还是力气大的男人,他们都要,一方面卖给人贩子市场,一方面留着自己用。反正他们有法宝,记忆海马,睡一觉后,他们什么都不会记得。
就算之前是少爷小姐,来到这里睡了一觉后就可能变成某个陌生人的妻子、妹妹、甚至是奴隶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