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孙桃的相关资料,通过系统,进行查询。
果然,凶手确实是她。
整个作案过程,清清楚楚,详细得不能再详细。
为什么警方当初没有将她绳之以法呢,因为缺乏证据。
铊中毒是慢性中毒,朱琳被发现中毒已经是两、三个月之后。
刚开始的时候出现一些奇怪的症状。朱琳的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身体也变得极度虚弱,视力逐渐模糊,当时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想到是铊中毒。
在某一次演出的时候,朱琳突然晕倒,送到医院之后,也未查出病因。
父母将她送进了协和西院,希望能查出病因。可就算是医疗水平顶尖的协和一时间也查不出什么头绪。当时互联网刚刚兴起,朱琳的同学们就将她的症状发送到了外国医生的网站上。终于,有一位外国医生根据朱琳的症状判断她可能是铊中毒。
警方立案侦查,首先就锁定了怀疑对象孙桃。
孙桃研究的课题恰好就与铊有关,她经常可以拿到铊盐。
而且据其他的室友反应,整个宿舍最跟朱琳不对付的就是孙桃,两人还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吵架,差点闹到大打出手的地步。
然而,尽管警方锁定了孙桃,但由于证据不足,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孙桃在接受调查期间,始终坚称自己与朱琳的中毒没关系,而且她也不是学校里唯一能拿到铊盐的人。
这话就是完全在诡辩了,她确实不是唯一能接触到的人,但是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的人只有她一个。
可是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凶手就是她,但没有确凿证据就是无法给她定罪。再加上孙桃实在有些“背景”,在朱琳案发生后,她就去往了外国留学。
警方前脚放人,孙桃后脚就出国,大家都知道她应该是凶手,那又怎么样,法治社会,根本奈何不了她啊。
看完整个投毒过程,秦川心中沉重。
就算自己知道整个详细过程,知道凶手是谁,但要将她抓起来,将一切证据全部找出来,难度还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