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不够快?”叶凡把枪插回腰间,沉声问道。
“当然,当然。我的快艇是战斗队退下来的改装快艇,肯定能赶在他们进入公海之前追上!”络腮胡拍着胸脯保证道。
军用改装的快艇发动机很特别,转速最快可以达到一百二节每小时,甚至更多。
许多武装势力和毒贩子、走私集团,也都配备这种快艇,方便逃跑、转移。
“带路!”叶凡从口袋里掏出钱包,也不管里面有多少钱,全部塞进络腮胡的手里。
络腮胡目瞪口呆的看着手中一大叠花花绿绿的钞票,一时之间傻眼了。
“不想吃枪子儿就抓紧时间,不然这些钱你只有下地狱才能用了!”叶凡沉声低喝。
“是是是,先生,您跟我来!”络腮胡咧嘴一笑,屁颠颠的带叶凡朝港口对面的一个废旧厂房跑去。
一边是手枪,一边是钞票,络腮胡自然不会跟叶凡对着干。
叶凡紧紧跟在杰克身后,对这个贪财的白人产生一股莫名的悲哀。
这次的救援十分凶险,很有可能是杰克最后一次出海,可是他在钱财面前,措施了可以活下去的机会。
如果中途发生意外,叶凡也只能跟他说一声“对不起”了。
不过让这个络腮胡开船也是有好处的,如此一来叶凡就可以解放双手,不用两头兼顾了。
来到破旧的船厂,络腮胡顺着阶梯来到地下一层。
楼下有个大房间,十几米外是一个进出口,用了半扇铁门挡住。
房间里有一条水道,直接与大海相连,周围堆散着各种修理工具,大部分锈迹斑斑。
在房间的中心位置,盖着一张大号塑料布,络腮胡将塑料布抽开,下面是一辆布满花里胡哨涂鸦的快艇。
络腮胡抱着胳膊,沾沾自喜:“先生,这艘船怎么样?”
“不想死的就别废话,快点出海!”
“是是是。”络腮胡连忙跑到进出口,将挡在口子处的半扇铁门拉起来。
随后,络腮胡抓起一桶燃油灌进快艇里。
叶凡微微颔首,目光忽然瞄到墙角的一艘水上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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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叶凡摇手一指,“那个可以开吗?如果可以开的话,就一起带走!”
络腮胡脸色一垮,心疼道:“可以倒是可以,只是咱们都有快艇了,为什么还要把我的摩托带上啊?”
“如果你不想死,就带上!”
这话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如果在关键时刻,叶凡骑着水上摩托追击出去,说不定还能免去络腮胡一条小命。
只不过络腮胡显然不太愿意,脸上写满了不舍,“先生,摩托在海上跑不过我的快艇,带上又占位置,太浪费了,要不然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