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场战斗可以选择打,也可以选择不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谁会去拼命?
这就像擂台打比赛一样,如果只是友谊赛,或者说拼一个名次,那么打不赢就是打不赢。
认输投降也不是啥丢人的事。
如果这个擂台赛是生死格斗,两个人只有一个人能走下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得拼命。
因为你拼命说不定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你不拼命等待你的就是死亡。
所以高阳直接无视了两只精英怪挥舞的死亡镰刀,他的长枪再一次朝前送了一下,一只手死死的抓住枪杆最末尾端,直接往里面一推。
“噗呲!”
“噗噗……”
前面一声巨响,是高阳的长枪捅进了毒皿沙虫的腹部造成的声音,后面两声,是两只精英怪手上的触角,化作利刃割开了高阳的腹部和胸口。
洛倾城眼睛就是一眯,因为她也没想到高阳居然一上来就拼命,不过很显然,在生死拼杀当中,这种方法是最正确的。
因为对方数量巨多,如果是打持久战,消耗战,他们这一方迟早会被累死。
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高阳现在做的就是这件事情,只要将这个杀虫给杀了,基本上对方的队伍也就溃散了。
洛倾城战斗意识何其的强烈,当她明白了高阳的意图之后,洛倾城一个凌空360度大旋转,再然后来了一个倒立。
手上的长枪直接朝着怪物的天灵盖刺去,就在高阳的长枪刺破毒皿沙虫腹部的时候,她的长枪也刺激了怪物的天灵盖。
之所以击杀这只怪物如此顺利,说白了这并不是一种偶然,而是一种必然。
首先高阳以这种自残的方式进行攻击,让杀虫王者没有想到的。
然后就是高阳刺破了它的腹部,给它制造出了致命的伤势,毒皿沙虫王是非常的难以置信的。
所以它的精神力第一时间全部集中在自己的腹部和高阳身上,从而就忘记了头顶上还有一个人。
当然这个家伙不是人类,如果是人类的话,就算腹部中了一枪,也不可能还让洛倾城捅了一枪。